中共景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20-08-19 15:20:1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委巡察办于6月15日至6月18日,对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本次“回头看”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提问、量化打分等方式,对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党校、县信访局、县档案馆等16个部门(单位)、群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回头看”。总体看,被巡察单位能够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截止督查期间完成整改问题272个,整改完成率达97.5%,在整改过程中,给予批评教育34人(次),约谈45人(次),通报批评23人(次),堵塞制度漏洞54项,建立完善制度65项,有效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见效。其中,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档案馆、县红十字会等3个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大,总体情况较好;县科协、县残联、县妇联等4个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要持续发力,不折不扣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能够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如,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研究相关整改工作,逐项逐条分解研究,以过硬措施推动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彻底整改完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先后召开会议10余次,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班子成员就反馈问题“对号入座”责任上肩,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详细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标对表进行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如,县委党校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针对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牵头,举一反三查找问题17个;县信访局将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细化为20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查找问题3个,并逐项进行整改。县红十字会、县金谷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照巡察反馈“未成立党支部”的问题,积极向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申请成立了党支部,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成果转换运用。被巡察党组织注重从制度、管理上查找漏洞,深挖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如,县委办针对“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研究制定《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县教育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经济合作局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修订完善《景泰县教育局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景泰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景泰县经合局财务管理制度》。县信访局、县金谷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研究制定《景泰县信访局请销假制度》、《景泰县金谷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请销假制度》。部分单位就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就专题研讨材料网络抄袭等问题通报批评11人,约谈7人。县经合局就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批评教育5人,约谈10人,通过约谈教育,有效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高。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能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存在“文字性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如,县科协简单地把整改工作甩手各相关股室及分管领导。县妇联对巡察反馈问题分析研究不够,存在“就问题整改问题”现象,治标不治本。县信访局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局党组会议在研究讨论重大财务支出时,仍以“与会人员无意见或同意”代替班子成员讨论发言,且无一把手末位表态。
(二)台账管理不够规范。个别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材料搞“应付式”整改,缺少佐证资料,整改流于形式。如,县残联未按照“一事一档”要求建立整改档案,佐证资料只是进行简单分类,未整理归档。县科协整改佐证资料归档混乱,将不相关的资料放入整改佐证资料中。
(三)落实整改不够彻底。个别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对巡察发现问题深入分析研判不够,主抓具体问题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对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重视程度不高。如,县残联对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未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没有从源头上弥补制度缺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被巡察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本次“回头看”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坚决防止“一巡了之”,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整改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深刻总结整改的成功做法,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精准发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整改。
(三)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整改成效。要始终着眼长远,紧盯主要矛盾,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性整改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相结合,认真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加大源头治理,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整改成果成效体现在制度建设上,真正使整改工作成为堵漏洞、扎篱笆、建制度的过程。
(四)强化监督常态,巩固整改成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巡察办要进一步树牢“巡察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作,深化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最大限度发挥党内监督综合效应,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以严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景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