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委巡察组向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

来源: | 日期:2019-10-15 15:20:1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10月10日至14日,县委巡察集中向第十四届县委第四轮被巡察的16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主任、各巡察组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以及被巡察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反馈会。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李作璧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巡察中,各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细化巡察监督内容,扎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各巡察组反馈了被巡察单位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反馈直指病灶,做到了见人、见事、见细节、见思想。按照县委书记李作璧的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机关工委和巡察办形成督改合力,分别对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具体要求,推动问题整改。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就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一致表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照时间节点两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并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同时注重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向县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轮巡察对16个单位在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方面,共发现问题80个,移交问题线索11个,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