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关于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20-10-27 15:16:40

1.中川镇王磨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民收受群众礼品问题。2018年10月,中川镇王磨村在评定低保期间,党支部书记张建民收受村民邵某价值约2000元的香烟与茶叶,解决其享受低保问题,后来村委会调查发现邵某儿子为财政供养人员,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2020年4月,张建民向邵某退还了现金2000元,张建民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法意识淡薄。2020年8月11日,中川镇党委给予张建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八里湾乡干部闫丽霞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8月18日,八里湾乡时任乡计生服务所技术员闫丽霞参加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第一期培训班,培训期间,闫丽霞乘坐高铁由南京去杭州看望生病妹妹,发生交通费196.5元。2014年3月31日,闫丽霞违规报销与培训无关的交通费196.5元。2020年9月21日,县纪委对闫丽霞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违规资金196.5元收缴国库。  

  3.汉家岔镇花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守库违规支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04年至2020年,李守库违规领取高某(举家搬迁酒泉落户,其耕地交由李守库耕种)15.9亩计税土地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10289.85元,李守库作为党员干部、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支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2020年9月21日,县纪委给予李守库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国库。  

  4.县司法局原局长王士忠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4月8日,时任县司法局局长王士忠同志参加了全国新任职司法局长第一期培训班,会议结束后,因私事在北京逗留4天,违规报销车费152.7元。王士忠同志主动说清事实,上缴违规资金,态度诚恳,对违纪行为认识深刻。2020年9月21日,县纪委对王士忠同志诫勉谈话,对时任司法局会计刘芳同志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