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20-03-10 15:20:2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19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对白银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1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白银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会前充分征求大家意见,对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局机关有关股室或局属有关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提交局务会议或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补充完善现行的“三重一大”制度上的不足和疏漏,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
2.针对“落实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不及时”的问题。根据省市区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调整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委办字〔2019〕18号)精神,积极与区卫健局衔接,将老年证办理职能及时随区老龄办一同划转到区卫健局,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该职能已于2019年9月份划转至区卫健局。
二、党的建设方面
3.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对开展相互批评不够、辣味不足的,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相互沟通中化解分歧、凝心聚力,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够的,要求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交流,增加了解、增强信任、增进团结。对于会议记录中出现请假党员进行表态发言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会议记录及出席情况,坚决杜绝记录不规范、弄虚作假等问题,真正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锐利武器。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严把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抓好问题整改等程序关,会前向局党总支汇报准备情况,会后上报问题整改情况。
4.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开展不经常、流于形式的问题。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程序和要求,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开展1次固定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在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党性修养、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坚决杜绝记录材料不完整、不齐全,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等现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前认真准备、会中落实民主集中制、会后落实签字,提高会议质量,规范会议记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养成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的习惯,让组织生活真正融入到党员的日常生活中。
5.针对“干部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的,请假半天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局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天及三天以内的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并报人社或组织部门审批,审批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对现有借调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于民政系统内,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借调程序,借出单位同意后,由借入单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后,方可借调工作人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明确纪检监察员职责,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对存在廉政风险的民政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及结果进行全程监督。
7.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从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做好单位、股室和个人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紧盯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环节,通过开展谈心提醒、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恪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开展自查评估,认真疏理风险点。自查风险点准不准,看岗位和个人的廉政风险点是否准确、全面、彻底;自查防控制度是否落实,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自查预警处理机制是否建立,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处置机制建立是否到位,运行是否高效,执行是否规范。
四、财务管理方面
8.针对“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根据《会计法》、《内部控制规范》及财政部门对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单位内部审计监督,真正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强化财务内控意识,加强对内控制度方面的学习,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特别加强对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学习。
9.针对“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及印发业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区财发〔2019〕88号)精神,一年内累计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其它商品50万元以下的。1.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栏目里查看所需产品入围的品牌、型号、价格;2.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栏目中查询“白银市财政局白银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期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服务商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查询协议供货入围的供应商。3.具体采购时,要向提供产品的三家以上供货代理商发出询价单,并与供货代理商就价格、服务等进行询价协商,从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供货。经过询价,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并在7个工作日内在区采购办备案。
10.针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针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是否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11.针对“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未做竣工决算”的问题。我们将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及早验收,并完善竣工决算的一整套手续,按照相关规定转国定资产。
12.针对“跨年度支付款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内控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支付拨付流程,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环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制度执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财务发票管理,完善财务手续,加大财务审核,规范单位内控制度,加大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报销附件不齐全、跨年度报销等问题发生。
13.针对“工程项目验收不合规”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特别是加强项目管理方面的学习,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及专业机构人员进行验收,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坚决杜绝验收不合规等现象。在今后的工程项目验收中,必须要有项目验收现场记录,验收报告单并有明确验收结论和到场人员签名,必须要有第三方及专业机构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工程项目验收有关要求及程序,进行工程项目验收。
1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坚决杜绝账实不符等现象。全面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以定期盘点的形式经常性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通过开展定期固定资产盘点,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和监管的有效性。
15.针对“审核报告替代工程竣工决算和验收”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对未装入财务付账凭证的有关资料,建立财务凭证备查资料专柜,以便随时查对。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运用和巩固好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实现全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43-8230755;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院内,白银区民政局);邮政编码:7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