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关于对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19-09-09 15:16:40

  1.党家岘乡杨湾村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09年至2010年,杨湾村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虚报套取8000元补助资金用于村务支出。2019年7月10日,党家岘乡纪委分别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王君杰、原村委会主任李梓源和原村文书成国华3人党内警告处分,380元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2.草滩镇杨川村党支部书记李亮重复享受临时救助的问题。草滩镇杨川村党支部书记李亮因其儿子生病住院,于2015年11月8日享受了5000元的临时救助资金,2016年7月8日,李亮又以同一事由重复申报领取救助资金5000元。2019年6月21日,草滩镇纪委给予李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鉴于其家庭困难,对违纪资金不予收缴,并由镇纪委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草滩镇民政专干锁佩玲进行提醒约谈。  

  3.平头川镇李湾村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平头川镇李湾村在2003年至2008年间,共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03224.36元,累计支出602175.8元用于村级事业。2019年7月11日,平头川镇纪委给予主动说清问题的李湾村党支部书记赵绪贤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1048.5元剩余资金上缴国库。  

  4.甘沟驿镇甘沟驿村村干部违规向群众乱收费的问题。2019年3月25日,甘沟驿镇甘沟驿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在研究村民康某申请户口迁移并安置宅基地事项时,村党支部书记赵永军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决定向康某收取2000元管理费。2019年7月16日,甘沟驿镇纪委给予赵永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2000元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5.新添堡乡芦岔村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新添堡乡芦岔村在2003年至2017年期间,累计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82627.2元用于村务支出。2019年8月20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原村委会主任马克俭、村党支部书记马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原村党支部书记赛有义免予党纪处分,由县纪委进行诫勉谈话,22957.89元剩余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国库。  

  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当前,脱贫攻坚到了冲刺阶段,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法纪底线,集中精力投身脱贫攻坚行动中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化廉政教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处,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