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关于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19-06-13 15:16:40

会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原主任、原县农牧局副局长刘生学违规接待问题。2016年3月16日至17日,县农技中心举办测土配方实施技术培训班,培训班统一安排就餐,全县共115人参加培训,县农技中心有16名单位职工违规参与用餐,违反了《会宁县县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刘生学作为时任农技中心主任,对上述事实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刘生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安排用餐,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5月22日,县纪委给予刘生学党内警告处分;对超范围用餐费用3264元收缴国库;对违规参与用餐的16人,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集中进行批评教育。  

  从上述案例来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识还不够深刻,仍抱有侥幸心理,将违规吃喝遁入“地下”,披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有的在预算上动心思,“做大预算花小钱”,吃会议、吃培训、吃工程;有的把正规公务函当作吃喝“通行证”,以“拆、分、冲、抵”等手段,“做长天数、做多餐数”,折射出不守规矩、不知敬畏。  

  吃喝非小事,作风在其中。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消侥幸之心、松懈之念,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履职尽责,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发挥好“头雁效应”,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