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文: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 | 日期:2014-09-01 13:08:03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更是反腐败工作思路调整、主业回归的必然选择。当前,如何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路径,科学推进“三转”,需要结合前期实践探索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
一、推进“三转”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三转”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战略部署,“三转”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和保障作用。中央要求全党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就是以实际行动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维护改革,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改革意识,聚焦中心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推进“三转”是以实际行动遵守贯彻党章的具体体现。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这是纪委全部工作的依据。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向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职责回归。各级纪委作为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监督专门机关,首要任务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集中精力完成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
(三)推进“三转”是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现实需要。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调整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把惩治腐败作为主要任务,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目标,把主业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四)推进“三转”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着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定位不准,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一些党委、政府也习惯于把一些难以推动的工作直接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实现“三转”,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推进“三转”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白银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纪委要求,以纪检监察机关“既当勤杂工又当主力军、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打铁还需自身硬”三大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三转”,进一步找准定位,回归本位,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突出主业转职能,着力实现由“勤杂工”向“主力军”的转变。一是做实“两个责任”。要求各县区党委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措施,并邀请各县区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轮流在《白银日报》、白银电视台、白银廉政网在线访谈,公开落实“两个责任”的举措;由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逐级约谈所属的县区、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约谈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将所参加的7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12个。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明确部门党组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规定,只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六项职责,强化一线监督。三是坚决纠正“四风”。坚持一周一暗访、一月一检查、一季一小结、半年一通报。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36起,处理10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23人,分别比去年增长了620%、1033%、80%。从通报曝光次数来看,今年上半年,通报曝光10次,比去年全年通报曝光数高出150%。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委局机关增设了1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案件管理室,办案人数占机关总人数的50%以上,初步建成查办案件人才库。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30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20件,立案查处49件,结案4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6.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6.7%。
(二)实践探索转方式,着力实现由“裁判员”向“监督员”的转变。一是创新方式方法监督。创新权力监管方式,突出各层级监管重点。市级层面推行综合派出与重点派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解决派驻监督过弱的问题;县级层面强化述廉制度,采用“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用廉、督廉”等环节,解决同级监督过软的问题;乡镇层面强化监督层级,探索实行纪工委管理模式,解决上级监督过远的问题;村级层面强化监督主体,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村级监督过空的问题,构筑了全方位的权力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管。二是实行分片联系监督。建立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机关和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市纪委各位副书记、常委对所联系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的同时,三个纪检监察室分三个片区联系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案件查办工作。三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
(三)加强自建转作风,着力实现由“单监督”向“双监督”的转变。一是带头加强学习。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实践历练,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深化了感悟和体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14年,市纪委举办了全市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三转”综合业务培训班,160名干部参加,提高了整体素质,达到了以培促转的目的。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文竞赛中,有23名纪检监察干部分获一等、三等和优秀奖。二是带头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带头落实 “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带头落实省纪委提出的“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全市946名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带头作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承诺,带头鉴定廉政承诺书,在全市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三是带头正风肃纪。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六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自觉做到了不发表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不发生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纪的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三、推进“三转”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想转。少数纪检组长由于受惯性思维束缚,认为纪检组长这一岗位大多数是以解决职务待遇为主,缺乏进取意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强化执纪问责会影响与地方和部门的关系,缺乏工作勇气;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大包大揽,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该分管的工作。
二是能力素质不全面,不会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对“三转”意义认识不清、精神理解不深、实质把握不透,不知道转什么、如何转,落实到工作中,缺乏具体的举措和创新方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调整充实到执纪监督一线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
三是沟通对接不主动,不愿转。少数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对“三转”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关起门来搞“三转”,向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汇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外部环境;个别纪检监察机关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导致相关主责部门也未主动跟进,监督链条断裂。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厚,不去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三转”的外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宣传强势,以致群众对“三转”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不高。
四、推进“三转”的对策建议
(一)转职能必须回归主业主责。一要从大包大揽向各负其责转变。必须全面厘清“两个责任”边界,明确党委是领导、执行、推动、落实主体,纪委是监督、执纪、问责主体,将“主体责任棒”归位给党委。二要从全面开花向守土尽责转变。必须集中精力和人力,当好“监督员”, 突出抓好执纪监督两项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三要从标本兼治向治标为主转变。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提出的“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坚决查办案件和纠正“四风”,全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真正为治本赢得更加充足的时间。
(二)转方式必须彰显执纪监督。一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必须从一般性联合执法向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转变,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从作为“配角”被动参与向以我为主转变,真正以问题为导向自主立项开展监督;从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转变,重点开展惩处问责,倒逼制度机制完善。二要改进查办案件方式。必须从查深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切实压缩从立案审查到审结移送的时间;从抓大放小向查早查小转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从就案办案向以案促建转变,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三要改进作风建设方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件事一件事地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道抓落实,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三)转作风必须强化自身建设。一要从严教育。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要加强责任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时刻铭记党纪国法赋予纪检监察工作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要加强示范教育,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以纪检监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为镜鉴,长鸣警钟,引以为戒。二要从严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仔细查找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工作流程标准、廉政风险防控、干部考核评价、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着力构建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规范工作、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要从严监督。要加强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定期报告工作、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执纪办案工作管理、述职述廉考核等机制。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大案要案查处等情况,加大工作公开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要坚持抓早抓小,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纪检监察事业负责的态度,对干部多谈心、多帮助,发现不良的思想苗头要及时予以提醒,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要从严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和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情面,无私无畏、铁面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违反纪律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严重违纪违规的要坚决清除,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推三转必须增强工作合力。一要主动作为、争取支持。要善于借势借力,积极主动向党委(党组)汇报上级关于“三转”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争取党委(党组)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支持,着力解决内转外不转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与各相关同级部门的沟通,凝聚推进“三转”的思想共识。要真正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督促党委(党组)将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处处体现的实际行动上。二要强化宣传、注重引导。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对“三转”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本地本部门“三转”工作措施和成效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着力解决外部氛围不浓厚的问题。三要加强指导、推动落实。上级纪委重点要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调研指导下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切实把好审批关;纪委书记要加强与下一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强化其“三转”意识,着力解决明转暗不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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