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监督制约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 | 日期:2014-09-01 13:08:0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一直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努力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关于加强监督制约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政组织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从分解权力入手抓监督制约。一是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按照科学设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要求,合理划分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职权,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使班子每个成员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防止和纠正对一把手赋权过重。实行了各级领导班子分工备案制度,防止党政主要领导独断专行,凭个人好恶随意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挫伤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一把手权限范围。对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决策方面的实际权限作出具体规定,把党政主要领导的权力限制在履行职责所允许的范围内。重点推行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等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三是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都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努力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等问题出现。四是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内部监督是最有力的监督手段。要求各县区、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派人参加、指导,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组织监督,在班子内部寻求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二)从教育管理入手抓监督制约。一是强化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和完善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开展了“廉政讲堂”、旁听法院庭审和勤政廉政承诺活动,举办了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等,坚持警钟长鸣、毛毛雨常下,切实筑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二是广泛开展谈话活动。制定落实《白银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做到了沟通交流必谈、工作调整必谈、干部退休必谈、告诫提醒必谈、知情反馈必谈、心里调适必谈。对谈心谈话中干部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行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进行任前廉政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实行约谈制度,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已经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开展诫勉谈话,对通过信访举报、干部考察、年度考核、安全生产等渠道发现有问题的党政领导干部,上级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严格执行报告规定。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制度。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及时、如实报告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组织部门进行认真审核,对报告不全、填写不清、内容不详的退回要求重新填报。四是认真落实述廉制度。通过年终述职述廉、述纪述廉述作风、县区纪委同级述廉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五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修订《白银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对重点岗位的一把手,特别是对人权、财权、物权相对集中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压缩了腐败行为的发生空间。
(三)从关键环节入手抓监督制约。一是从严规范用人权。建立和完善党委一把手定期报告选拔任用干部、不直接决定干部的任命、干部竞争上岗等制度。严格落实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规定。加强了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在选人用人上有无不负责任推荐、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泄露酝酿情况等行为,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二是从严规范财经权。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执行、基础设施建设、财务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履职情况的监督,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三是从严规范调控权。建立健全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分权制衡的财务审批制度和财务运行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对大额资金的调拨、重要项目的审批等大事项,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从严肃法纪入手抓监督制约。坚决贯彻有案必查、有贪必肃的方针,对涉及党政主要领导的信访举报和其他案件线索坚持每件必核,没有问题的予以澄清,确有问题的立案调查,违纪违法的追究责任。同时,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上防止出现畸轻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从拓展渠道入手抓监督制约。一是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在干部考察、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效能督查等方面及时沟通协调,有效避免了用人失察、查用脱节等问题。二是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坚持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年终考核监督与日常工作监督相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组织人事部门监督相结合、人大监督与政协监督相结合、审计监督与司法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努力把党政领导干部置于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关于监督制约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上级弱监、同级虚监、下级失监和组织漏监”等现象。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监督的内容不全。例如,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中,往往强调“干”了什么、“抓”了什么,而忽视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特别是对灵魂深处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寻求掌握,以致对干部的理想信念监督处于真空状态,使个别领导干部长期“缺钙”,出了问题才大吃一惊。二是监督的范围不广。有的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八小时以外是私人空间,不好监督,也不便监督,因而不注意掌握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娱乐圈,致使有的领导干部精力外移,应酬过多过滥,交友良莠不分,逐步陷入犯罪的深渊。三是监督的意识不强。在平时的工作中,各级党政组织通过考察考评、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等多种途径,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相比之下,同级和下级的监督就显得明显不够。有的明知有问题,也不愿“唱黑脸”。从了解的情况看,内部实施监督,能真正触及思想、解决问题的不多,大多数是讲讲工作、提提希望,你好我好大家好,装老好人,怕得罪人,不愿实施有效监督。四是监督的主体不清。现在监督难、难监督的原因之一,在于上下级关系中类似人身依附关系的客观存在。这种扭曲的人际关系把监督这一组织行为变成了个人行为。据有些同志反映,上级和他们谈话时,很少以组织名义提醒、教育,致使有的人只愿意向个别人掏心窝子、不愿向组织交心。五是监督的视线不长。从实际情况看,现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用车、住房、婚丧嫁娶和重大节日等方面,各级规定明确、要求严格,监督效果较好。但在用权方面监督不够好、盯得不够紧,个别领导干部仍然利用职务之便,乱批乱报、私买公报,用人不公、厚此薄彼,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有的甚至犯错误、栽跟头。
三、关于对监督制约内容的思考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应把握以下几个重点。一要着眼防止信念动摇,强化对政治立场的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首先应该政治信念坚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他们在政治上面临的考验较多,如果政治上不清醒,立场上不坚定,思想上不纯洁,不仅担当不起重任,还可能犯政治性、原则性、方向性错误。因此,必须加强对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的监督,确保在这方面不发生任何偏差。二要着眼防止独断专行,强化对民主作风的监督。党政领导干部民主作风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决策质量的高低,关系到集体领导是否坚强。从实际工作看,有的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意识强、集体领导意识弱;有的争核心、争拍板权,抢出风头、抢拿主张。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制约,就可能把班子搞散、风气搞坏、人心搞乱。加强对民主作风的监督,首先要把好选人用人关,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不能把胆子大、脾气大、刚愎自用看成是有魄力。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提前定调、先声夺人,居高临下、以权压人,固执己见、强加于人的“家长”作风,要坚决纠正;对唯我独尊、颐指气使、作风霸道、独断专行的干部,要坚决从领导干部位置上拿下来。三要着眼防止滥用职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权力运行的中心,监督不严很容易出问题。当前,对用权“私有化”、“人情化”、“庸俗化”、“商品化”、“地域化”等现象要高度关注、不能马虎。要把注重“盯人”变为“盯权”,突出对干部人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等方面的监督,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防止出现权钱交易、权力寻租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用权不当或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四要着眼防止行为越轨,强化对生活交往的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由于手中有权,自然就成了别有用心的人“攻关”的重点。“不怕不好交,就怕没爱好”、“不怕交不上,就怕没胆量”这两句话,已成为这些人的口头禅,成为他们千方百计想要“结交”的突破口。所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如果生活不检点、交往不谨慎,就很难守住清贫和尊严。但有些人对此认识不足,认为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娱乐圈是私人空间,组织上不好管、难监督甚至不应管。有的只笼统地说要监督好这“四圈”,而具体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由谁监督却缺乏有效的办法。对此,可以通过采取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问卷征求领导干部所在社区民意情况等方式,全方位了解领导干部生活、社交情况。
四、关于对监督制约方式的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抓监督。现在监督难落实、难到位的根子,就是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要通过教育引导,着力强化“三种观念”:即实施监督是履行政治责任的观念、强化监督是关心爱护干部的观念、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素质的观念。尤其要使领导干部明确,监督是组织原则、是党纪国法、是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不是找岔、挑刺,更不是和谁过不去,从而自觉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二要上下合力抓监督。“上下同心,其利断金”。现在,监督不力、效果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力量分散、合力不强。因此,如何把上级、同级和下级的力量整合起来,同心协力抓监督已成为监督的关键,当务之急就是要坚决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规定的“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三要关口前移抓监督。一些人误入歧途,都是心存侥幸,从干点出格事开始的。虽然“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关口前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能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在这方面,可以探索一些做法。例如,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拟提先审、审后再提,有离必审、审后再离,在任也审、审后评价的思路,避免提后再审的马后炮和审计资源的浪费。四要落实制度抓监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认真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制度。要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纪委全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任前谈话制度和廉政承诺制度。为了防止制度形同虚设,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加强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权威,营造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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