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来源: | 日期:2017-06-19 15:15:32
通过集中学习、网上关注、个人研读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让我深切感受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已,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就要提高自身素质。下面我谈三点认识:
一、提高对《工作规则》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的地位在不断加强,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把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忠诚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纪检干部,首先要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先要从自己严起,从自己做起,严格要求自己,用《工作规则》规范自己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增强“四个意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规则》上要不打折扣,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用《工作规则》规范自己忠诚履职。
作为纪检干部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监督点线面全方位监督和协作,用理想信念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工作规则》,要把自己摆进去,用规则的尺子多量一量,对照检查自己是否在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错误,忠诚履职,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纪检干部要强化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标准,敢于亮剑,树立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需要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担责不误、临难不却、履险不惧、受屈不计。如果抱着只想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塌塌混日子的思想,只会抱憾终身。对党忠诚,就是要做到表里如一,对党、对同志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不做两面人,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不能选择性办案,对自己有利的办,对自己不利的不办,不以案谋私、办关系案和人情案。
三、用《工作规则》规范自己干净担当
纪检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执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存在很多廉政风险点,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是中央纪委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让监督执纪问责的各环节都规范运行,提升自身免疫力。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做遵守纪律的廉洁模范。
作为纪检干部我愿意接受组织的监督、党内的监督、社会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我承诺:要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不与监督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不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不帮助有问题反映的干部打探消息、说情抹案;不超越权限办事,擅自扩大调查范围,不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做生意、要资金、拿项目,不为他人当保护伞。要筑牢理想信念的堤坝,加强自我约束能力,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要公道正派,不说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话,团结同志,爱护同志,关爱同志,谨言慎行,协作共赢。每个人都有贫富、疾病健康之别,要理解包容别人,团结出干部、团结出成绩。要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工作规则来规范自己的一举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