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责无旁贷的职责。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借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断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着力破解推动被监督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这一重大难题,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理性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从近年来被监督单位情况看,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要义是关键,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究其根源是思想认识问题。因此,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从思想上入手,教育引导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抓好主体责任是本职,不善于抓主体责任是不称职,抓不好主体责任是失职,不抓主体责任是严重渎职”的观念。通过查看被监督单位会议记录、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等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张富清等同志先进事迹。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己查处的违纪问题线索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他们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切实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正面列出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落实主体责任“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厘清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划清权力边界,各尽其责,同向发力、协调发力,才能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第五纪派驻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督促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的职责,督促做好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党组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度,要求党组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廉政信息等需要向纪检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阅并签名。定期不定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清单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采取“通报+谈话”方式,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并督促推进落实,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改进完善,有效推动了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只有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才可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专项监督,聚焦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方案、一事一监督的原则,定向发力、精准聚焦,精准发现各类问题,实现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和党组日常监督有机结合,推动党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 通过抓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推行事前报备制度,参加重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依据、流程等进行审核把关,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会议派员参加,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予以否决。注重选人用人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审慎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按照中央、省市委及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行动”活动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等专项督查,着力解决被监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党委(党组)发挥监督职责。 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降,严肃开展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坚持把“促改”思维贯穿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注重在查清问题事实的同时,及时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研究被监督单位监督短板、治理体系的风险乃至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找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规律,并在结案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需改进完善制度机制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提出精准的整改意见,有效督促推动案发单位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2019年以来,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办理问题线索29件,立案审查10件12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向相关党委(党组)下发党组织处理函3份。通过责任追究、强化问责,传导压力,有力激发被监督单位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重塑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发挥了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