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丨刘鹏举:牢记初心使命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 | 日期:2019-11-27 07:40:48
牢记初心使命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刘鹏举
(2019年11月12日)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概括起来就是6个字“忠诚、干净、担当”,这是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希望和要求。忠诚是政治品格,干净是准则底线,担当是党性体现。要做好一名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从这六个字入手。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忠诚既是首要政治本色,也是首要政治品质;既是履行使命的“生命线”,也是建强自身的“命根子”。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多吸“理论之氧”,常补“精神之钙”,一心一意、言行一致、始终如一、无怨无悔。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规定,积极发挥好前哨和“探头”作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问题线索核查,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助推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己不正,焉能正人”。干净做人,干净做事,是纪检干部最起码的底线。因公牺牲的绩溪县荆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夏同志曾在日记里写下这样一段话“想一想,对‘大诱惑’有没有动过心,对‘小意思’有没有沾过边,对‘微腐败’有没有黑过脸。”这段朴素平凡的话语道出了一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守和初心。清代乾隆年间任河南巡抚的叶存仁在离任时,僚属们为掩人耳目,特意在夜间设宴并送上礼物。叶存仁当即赋诗一首:“明月清风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拒礼而去,一句“不畏人知畏己知”,道出了对清廉自守和干净做人的珍惜。古语云:“唯无瑕者可以戮人,唯自净者可以净人。”,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把干净作为做人和工作的底线,只有个人干净,才能体现出做人的底气、做事的硬气。祸患积于忽微,细节决定成败,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常驻被监督单位,时长日久,与监督对象日渐熟络,面临“围猎”和“被围猎”的风险更大,因此,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与监督对象之间构筑必要的“隔离带”,要时刻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自己的初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是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在正风反腐最前沿,必须具有铁一般担当,践行忠诚履责,无私无畏担责,勤勉敬业尽责,严格自律守责。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全面深入了解驻在单位的权力运行情况和特点,伸长耳、擦亮眼,努力发现驻在单位的问题并做到及时向领导和纪委监委报告。要加强自身定位,解决好抹不开面子、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要以当包公唱黑脸,查问题办案件,直面现实,敢于较真,敢于问责,切实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要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保持一如既往的工作激情和干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锲而不舍、埋头苦干。同时要不断“充电”,不断加强学习,向书本学,向领导学,向实践学,日积月累,逐渐成为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