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县乡检查组人员进行培训
来源: | 日期:2017-09-30 08:18:23
近日,会宁县召开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培训会,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培训。
根据《会宁县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安排,全县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从9月20日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时间(国庆节、中秋节法定假日除外)。共成立了6个县级检查组,每组8人,检查除省、市检查过的其余乡镇,并在相应乡镇抽查相应比例的村;成立28个乡镇检查组,每组4人,乡镇之间交叉检查除省市县检查过的其余村,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同步开展工作,不重复,全覆盖。同时,成立了2个明察暗访组,对县直部门“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国庆中秋期间开展正风肃纪进行明察暗访;成立了2个督查组,对县、乡两级监督检查组及明察暗访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会议指出,对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是检查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的政治要求,是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发挥监督作用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检查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入户了解、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受理举报等各种手段,深入查找被检查单位存在的执行政策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实不细等问题,重点查处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讲究工作方法,把握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问题不报告,要严肃问责。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总结材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或整改意见,交由县纪委进行处理。
会议详细解读了《会宁县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对检查过程中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进行了细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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