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乡: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来源: | 日期:2020-07-08 06:46:35
为了形成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体系,增强乡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党纪法规意识,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石门乡以小微权力清单的建立为契机,把村级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笼子”里,提高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成立机构,组织到位。成立深入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领导小组,制定《石门乡深入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实施方案》,把深入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作为党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形成了有人谋划、有人推进、有人指导、有人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
广泛宣传,造势到位。通过书写标语、悬挂条幅、制作展牌、微信转发、发放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同时,按照村级“小微权力”流程规范办理各项业务,及时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及时了解村集体收支、涉农资金发放、低保五保评定、救灾救济、扶贫助残、危房改造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的问题,让群众在知情的基础上,广泛参与“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今年以来,在乡政府主干道两侧、10个村村委会、文化广场、村主要路口等地方设置小型展板20多块,刷写标语30多条。
紧盯关键,监督到位。该镇纪委坚持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村级“小微权力”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及时梳理反馈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考核内容,逐步形成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同时,按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及“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了问责机制,将违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纳入村干部重点问责内容,形成可检查、可监督、可追溯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使照“单”办事真正成为了村干部的自觉行动。(供稿 宋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