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严防“灯下黑”整治村监委会成员违法违纪问题
来源: | 日期:2018-08-16 09: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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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村监委会成员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去年以来,对虚报冒领救灾资金的宋某;在危改资金分配中违反群众纪律的欧阳某;挪用救灾资金的梁某等5名村监委会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将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微腐败”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要求村监委会成员要认真履职,更要以案为鉴,守纪律、讲规矩。今年以来,各乡镇纪检干部还深入各村,开展廉政党课,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向村监委会成员宣讲《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同时,将村监委会的职责和权利通过村务公开栏晒出来,让村民看得见、能监督,确保村监委会的“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该县纪委监委还把整治村监委会成员“微腐败”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通过畅通信访渠道、与职能部门建立问题线索沟通联系制度、开展明察暗访等措施,广泛挖掘问题线索,重点查处村监委会主任贪污、挪用扶贫惠农资金及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2017年以来,先后查处村监委会主任违法违纪问题5起5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有效促进监委会主任廉洁履职。(供稿 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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