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8人次
来源: | 日期:2019-01-30 06:57:40
2018年,景泰县纪委监委持续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严格依纪依法,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44件,立案112件,结案101件,党纪政务处分131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廉政教育日常化。将提醒教育融入日常监督,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全方位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积极探索创新廉政教育载体,通过广播、电视、微信、信息简报等宣传媒介,将廉政文化进一步深入传播到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将监督关口前移,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运用,常常拧紧党员干部的“廉洁栓”。
案源渠道多元化。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司法移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巡察反馈、审计监督等工作中收集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巡视巡察反馈、省市纪委督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实施优先办理、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坚持做到快查快结。将监督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通过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村级廉政监督员、乡镇纪检干部包村等制度,广泛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线索管理规范化。坚持问题线索归口管理,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风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筛查和跟踪督办,做到数据精、底账清、责任明,坚决杜绝线索失控、失管现象。2018年县纪委监委共召开线索排查会4次,集体研判问题线索202件,督办承办部门28次,实现线索处置全程动态管理。
“四种形态”常态化。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6人次,占比65.98%;第二种形态122人次,占比31.44%;第三种形态3人,占比0.77%;第四种形态7人,占比1.81%。通过咬耳扯袖、警示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监督执纪常态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更加浓厚。
(供稿 赵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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