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四措施用好巡察“利剑”
来源: | 日期:2017-03-16 07:52:48
针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景泰县认真分析根源,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完善整改台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问题线索核查。抽调精兵强将,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办案流程,严格工作自律要求,切实提高问题线索核查率。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县委巡察工作。在2017年底前争取实现对县直部门单位(二级单位)巡察全覆盖,并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巡察发现问题多的村(社区)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为保障市县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纪委建立巡察工作人才管理库,对全县执纪监督、审计、财政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做到人尽其才,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顺利实施。
(供稿 寇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