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以问题为导向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 | 日期:2017-02-28 08:02:24
针对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如还没有延伸到最基层党组织;认识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研究不深入,不能很好结合实际,方法简单,上下一般粗;选树典型、倒逼问责不到位,工作实效不明显等问题,景泰县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问责倒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完善责任体系。对照省委“866”检验标尺、市委12项检验标准,细化实化全县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办法。办法从分配任务入手,设置了对应的考核事项,把主体责任系统化、程序化,把工作任务精准化、精细化;既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委(党组)班子每一位成员,又把责任传导到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肩上,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把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延伸到基层站所、农村(社区)、学校、医院等“神经末梢”。
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年初召开的县委全会上,县委书记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抓好反腐倡廉,当好组织者;带头执行廉洁规定,当好示范者;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当好推动者;带头深入基层检查,当好督促者;带头支持纪委工作,当好保障者。同时,县纪委根据包片督导、横向交流、纵向对比、积极跟进的工作思路,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履好职、尽好责;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问责倒逼。采取实地调研、现场指导、谈心谈话、提醒告诫等方式,不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并运用督导调研、明察暗访、述纪述廉述作风、公开评议等方式,经常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巡察整改不力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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