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直机关工委:“三个坚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来源: | 日期:2016-05-20 07: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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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推进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景泰县直机关工委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早学习、早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及时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七届市纪委八次全会和十三届县纪委第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委实际,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二是坚持查问题、补漏洞。以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共性问题自查自纠为契机,查找问题、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先后制定了《县直机关工委考勤制度》、《县直机关工委基层党支部书记约谈制度》,修订完善了《县直机关工委学习制度》、《县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制度》、《县直机关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
三是坚持抓重点、促落实。及早谋划“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周密制定活动计划,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员工作;制定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把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开展党支部书记约谈和党风廉政日常督查工作,把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在实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供稿 寇明俊 李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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