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14-05-26 11:00:52
关于举办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各有关派驻(出)机构:
为切实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水平,根据省纪委《2014年市州纪委重要工作量化任务表》(甘纪办明电〔2014〕12号)和市纪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市纪办发〔2014〕6号)要求,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6月8日至1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县区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
2、市直部分派驻(出)机构新任新进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3、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效能监督室、宣教室的领导或室主任。
参训人员共160名,县区分配名额及派驻(出)纪检组(纪委)参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培训时间
2014年6月8日至13日(8日上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白银市委党校。
四、培训内容
1、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全面推进“三转”工作;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有关问题;3、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4、纪检监察信息业务知识;5、坚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6、党风政风监督业务知识;7、案件查办业务知识;8、执法和效能监督业务知识;9、案件审理的证据审查与事实认定
五、培训要求
1.此次培训为全市统一调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安排好参训人员工作,确保参训人员能够按期全程脱产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换人。
2.培训期间将开展工作经验交流,请参训学员携带1份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3.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携带1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培训期间不得携带家属和随员。
4.培训期间将举行歌咏比赛,请各单位和参训学员提前组织好《光荣啊,党的忠诚卫士》、《我们走在大路上》等廉政歌曲传唱活动。
5.各县区要指定负责人,统一组织报到。
6.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务必于6月1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和带队领导名单(电子版)报市纪委监察局宣教与调研室。
中共白银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