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乡案区审”提升办案质量
来源: | 日期:2019-12-13 08: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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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处理时依据的条款不准确,证据材料取证不规范,且量纪过轻……”这是白银市平川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对一乡镇纪委送审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开展业务指导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针对全区各乡(镇)执纪审查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实际情况,区纪委监委坚持“乡案区审”,严把审核关,有效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的水平和办案质量。对乡(镇)纪委所办的案件,立案前,先送区纪委监委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再由乡(镇)党委或纪委立案,开展进一步审查工作。对送达审理的案件,区纪委监委坚持“两级审理、集体审议、分级处理、各负其责”的原则,乡(镇)纪委是案件的主体责任,独立行使调查权和处理权,区纪委监委做到对案件进行检查、指导、审理和监督等,严格按照“24字方针”,审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对审核中发现的一些“瑕疵”,及时为乡(镇)办案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办案水平。目前,“乡案区审”案件共计13件15人。(供稿 张宏伟 郑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