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川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的原则,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平川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按照区上制定的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该容的大胆容错,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经初步核实反映不实的问题,不仅向问题的反映人及时答复调查情况,并会根据问题的影响程度,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和召开会议等方式向被举报者反馈核查结果,予以澄清,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安心工作,旗帜鲜明给干事者鼓劲,为敢为者撑腰,既保护了党员干部,也体现了组织关爱。目前,共澄清答复问题57次。
(供稿 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