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实效显著提升
来源: | 日期:2022-10-09 14:55:13
【喜迎党的二十大 忠诚担当扬正气】
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实效显著提升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2016年以来,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灵活运用不同监督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被监督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发挥了派驻监督“前哨”作用,监督实效显著提升。
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一是抓实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基础, 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派专人对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列席督导,促进被监督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同时,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和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监督,重点监督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三是督促被监督单位围绕管党治党、意识形态、高质量发展等抓落实。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委具体规定。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每年对被监督单位学习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少于3次,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使被监督单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充分发挥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参加指导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安排部署会议3次以上,督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开展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组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督促市自然资源局修订完善《白银市矿业权管理事项审查办法》、《白银城区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审查办法》、《白银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查制度》等制度机制,推动了被监督单位各项工作规范化、阳光化运行。二是协助被监督单位抓好作风建设。针对各被监督单位行业特点,切实担负起抓好作风建设的责任,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坚决消除行业潜规则、奉行好人主义、工作消极应付等现象。如,2021-2022年,根据白银市实际督促被监督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两不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等单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各项规定。
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立足被监督单位工作特点,厘清单位性质、内设部门工作职责、部门履职运行方式、核心工作业务要求等情况,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等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高效履职,筑牢派驻监督“防火墙”。一是关口前移加大日常监督。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挺在前面,将工作重点、重心和发力点放在日常监督上。精准运用提醒式、参与式、备案式、督查式等监督方式,推动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重大事项报备,审核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跟踪落实。对被监督单位新上任主要领导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以沟通提醒谈话方式说清楚他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提醒他们党风廉政建设抓什么、如何抓。每年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3次以上,审核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100余份,对被监督单位拟提拔使用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审核把关。二是突出重点抓好专项督查。按照中央、省市委及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监督职责,针对行业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开展了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集中整治;对“十四五”规划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直补资金项目监管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派驻机构改革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对监督检查及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积极整改销号。派驻机构改革后,紧盯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科技局等单位结合其单位特点,就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市委宣传部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制定印发了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方案,征集了可能影响重大活动顺利举办的各类风险隐患点11个,健全新闻媒体管理机制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督促市商务局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定下发了《2021年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白银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有效落实。三是扎实开展驻点监督。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在制定驻点监督工作方案,做好前期沟通协调等工作的基础上,对被监督的2家单位开展了驻点监督,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等方面共发现2家单位问题18个,按要求进行了反馈,并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四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通过对被监督单位违纪线索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对相关案例事实进行深刻剖析,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共受理市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75件。其中,初核46件,立案审查调查20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给予留党察看3人,行政记大过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给予党内警告1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15人。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共处置干部41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五是营造氛围抓廉政宣传。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亮点,推广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工作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每年纪检监察组和各被监督单位在“白银纪检监察网”等平台刊发党风廉政宣传信息30余篇。
抓好自身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认真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总要求,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派驻监督水平的重要抓手,以参加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跟案学习、阅卷学习等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学习内容上由单一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向党的历史、经济管理、法律法规、领导科学等方面进行拓展,不仅增强政治理论、法纪知识、纪律审查等方面专业知识,而且提升履职综合素质。二是认真查找短板。结合委机关开展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等主题活动,将工作中存在的监督方式方法有待加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监督工作探索推进不够有力等问题列入工作重点,着重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加强纪检监察组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予以推进。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自觉守纪、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组干部“八小时内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强化内部管理,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
主动配合接受监督,派驻监督成效显著。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逐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同体”意识,不断形成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同频共振的良好监督氛围。一是主体责任更加靠实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全部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纪检监察组报送的资料都是一把手亲自把关,签字背书后才上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明显增强,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靠实。二是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增强了。被监督单位普遍反映,纪检监察组强有力的监督是为了他们工作更加规范,是为了让他们不越红线,不破底线,所以在一些吃不准的问题上,都主动向纪检监察组咨询,共同找到政策依据后才去执行。三是震慑作用更加突出了。纪检监察组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彻监督全程,通过督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确保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现象。四是警示效果更加明显了。通过警示宣讲、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从被监督单位本行业、本领域的违纪案例剖析违纪事实,让他们警钟常鸣,绷紧纪律之弦。通过查办案件,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效果非常明显。五是向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的人多了。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的震慑效果形成了一定的社会效应,群众在被监督的单位办事,遇到不作为、慢作为或者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都主动给纪检监察组来电、来信,甚至直接到办公室反映情况。(马海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