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强化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 | 日期:2019-07-09 09:13:04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系列决策部署,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6个方面,对市财政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出要求,压实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及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文件通知精神,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及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是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结合“信访举报知识我知道”进机关、惠民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受理方式、注意事项等向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进行详细解读,共印发“每周一廉”23期。
三是加大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梳理和排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在办公楼电梯处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按要求指定专人做好线索收集上报工作。同时,督促加强对风险场所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金融安全大数据监测,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交易场所等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目前正对2件直查直办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转办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工作,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做出处理结果。
四是配合对口帮扶村“两委”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扶贫工作队员积极向对口帮扶的靖远县石门乡石门村和小口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当地群众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
五是践行“七项机制”工作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警示教育财政干部要遵规守纪,严格要求,做到不违规、不违纪、不落伍、不掉队。要严格执行手中权力,反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自觉净化社交圈,注重家风建设,从严教育监管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