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进行时丨景泰:强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来源:景泰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4-05-30 15:32:30
“要深刻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精准把握重点任务,扛牢扛实政治责任,强力推进集中整治。”近日,景泰县纪委监委对乡镇党委、纪委、以及县直相关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组60名主要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谈话提醒时如是强调。
今年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第一时间汇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综合组、问题线索组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分管副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民生领域、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加重基层负担和破陈规陋习等五个方面,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信访举报、通报曝光等各项措施贯穿始终,不分阶段、不分环节,集中力量,采取超常规举措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督促12家重点行业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整治公告,公布了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加强与巡察、信访、政法、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用好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和小微权力“一点通”监督等各类大数据平台,广泛征集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下访和分片“联访”机制,主动接待、走访群众30批次32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22件,跟踪督办,建立清单台账,动态跟进推动解决,形成工作落实闭环机制,进一步确保线索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对2022年以来的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领域问题线索全面起底、逐件过筛,分年度梳理上报相关问题线索210件。
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效、最有力监督”的理念,把“案件查办”作为集中整治的头号任务,对在办的13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委领导领办包案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分类处置、跟踪督办,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定期对账,逐项销号。同时,推行和完善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增强办案力量,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2024年,景泰县纪委监委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19件22人,处分10人,其中,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4件17人,处分9人。
“下一步,我们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