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暖心回访让 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4-08-12 09:03:33
“因为违反工作纪律受处分后,总觉得灰心丧气,在单位担心被领导同事区别对待。经过几次谈心谈话,我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爱,以后一定打起精神努力工作。”近日,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在靖远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谈话时说道。
今年以来,靖远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不断将案件查办、回访教育、激励担当贯通起来,紧盯“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精准高效开展回访教育,让处分决定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力促干部从“有错”变“有为”。
“回访教育要有针对性,必须精准施策、对症下药。”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回访前,回访人员精准确定回访对象,将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上的党员干部作为必访对象;将压力大、情绪低,对处分不服甚至产生对立对抗情绪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将受到轻处分党员干部作为一般回访对象,通过翻查案卷、座谈交流等方式掌握基本情况,综合评估其违纪性质、受处分类型、年龄性格特征、思想动态等情况,个性化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对症下药,提升暖心回访精准度。
回访中,该县纪委监委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开诚布公、坦诚交流,了解掌握他们当前的思想动态,排解他们的工作痛点、思想堵点,阐明激励政策,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同时,还同步督查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即查看受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工资调整是否到位。
为防止回访教育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回访后,该县纪委监委按照“一人一表”要求,科学制定回访评价表,详细记录回访对象的认识态度、工作业绩、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等信息,并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同时提醒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将影响期满后的受处分人员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建议按组织程序大胆使用。
此外,积极督促受处分人员单位党组织以案为鉴,及时查找管理漏洞,建立制度机制,实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据统计,2024年1-7月,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83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受处分人员,不能一处了之,应当通过扎实的回访教育,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从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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