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廉政审查“防火墙”
来源:景泰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5-03-21 10:04:52
“经审查,县纪委监委对张某某等同志的晋升(提拔)不持异议……”近日,景泰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相关部门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如实作出廉政意见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景泰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以“三个规范”筑牢廉政审查“防火墙”,持续不断织密选人用人监督网。
规范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明确廉政审查事项、人员以及内容,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党风、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联合“会诊”的“1+4”审查机制,对拟提拔、评优等对象进行综合研判。进一步规范回复意见格式、办理程序,确保接收、审核、汇总、反馈各环节清晰顺畅、有序衔接。同时,加强对征求意见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到全程留痕、有迹可查,有力提升廉政意见回复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规范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效。坚持“严”字当头,收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函后,严格按照“归口办理、逐级审核、统一回复”的原则,对照“三必查”廉政审核标准,严密启动回复工作流程。即:“必查近三年内所有涉及审查对象的实名举报及重复匿名举报情况、必查在办或了结未满一年的问题线索情况、必查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情况等重点内容”。党风、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层层把关、逐一筛查,明确列出问题类型、核查进展及影响期,严防漏项、缺项,审查结果报办公室汇总,为精准回复廉政意见提供有力参考。
规范回复内容,确保客观精准。县纪委监委综合分析审查情况,科学严谨地评价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道德操守、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明确提出回复意见,逐级审签后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问题发生。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专人受理、专人审查、专人回复”,坚决杜绝跑风漏气和失泄密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审核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54人次,出具廉政审查复函18份,提出暂缓意见1人。
“党风廉政审查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关口,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分析研判,从严把好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为组织选人用人、评优选先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供稿人:吕建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