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廉政网:李海默:让查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来源: | 日期:2018-03-29 17: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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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查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白银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海默
监察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固定下来,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实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定位是基础。贯彻落实好监察法,首先要充分认识到,监察委员会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政治定力、政治历练、政治担当、政治自律,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汇报,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听从党委统一指挥,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
学好是保障。要着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分层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内涵要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熟练掌握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既要会用善用12项调查措施,让每项措施都能发挥最大效应。
做实是根本。要按照监察法的规定,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证据标准,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结合“实战”不断完善工作流程,让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特别要从严使用留置措施,做到既要慎用,又要善用,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和滥用调查权,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彰显制度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