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事件——董志秀滥用职权案
来源: | 日期:2014-07-30 09: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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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经法院审理查明:董志秀在担任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黄峤派出所内勤期间,以户籍补入遗漏的形式办理了32人白银市平川区黄峤乡峤山村居民的虚假户口。其中河南籍考生耿某某利用虚假户籍在白银市第五中学取得高考资格,并在2008年高考中取得了白银市平川区高考理科第一名、甘肃省高考理科第十九名的成绩。白银市平川区招考委员会发现后,经向市、省招考委员会上报,取消了耿某某的录取资格。
【判决】2008年9月17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董志秀有期徒刑二年。
【点评】董志秀只是黄峤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在担任内勤期间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为多人办理虚假户籍,可见她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制思想观念都比较淡薄,她的不负责任,不仅给自己带来了人生永远的污点,也影响了耿某某及其他考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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