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利受损后的疯狂--黄强、魏才超贪污案
来源: | 日期:2014-07-15 10:26:03
【案情】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7月初,时任中国农业银行白银区支行水川分理处(简称水川分理处)坐班主任的黄强,与协储员魏才超预谋将银行储户的存款转出一些用于做生意,从2005年8月11日至8月23日期间,共分七次将十八位储户的定期存款309600元转入陈某某的金穗卡上。2006年2月10日、2月28日,黄强、魏才超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供述了二人共同贪污银行资金309600元的全部犯罪事实。
【判决】2006年9月20日,白银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黄强有期徒刑五年;以贪污罪判处魏才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点评】由于近几年金融业务的大量增加,一些银行对新进人员把关不严,个别思想品德差、业务素质低的人员进入了金融机构;有些金融机构的领导干部一手硬一手软,片面抓业务,忽视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致使一些工作人员在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冲击下,私欲膨胀,经不起诱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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