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书记王先民案
来源: | 日期:2014-07-08 1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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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国家级扶贫县宕昌县县委书记(正县级)王先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工程建设、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大肆受贿1555万余元。另外,王先民对家庭财产中的350余万元人民币及670克黄金制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2012年6月20日,省高院对王先民作出终审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点评】王先民案件涉案数额多、社会影响大。为了充分体现办案的社会效果,省检察院拍摄了王先民案件警示录专题教育片,先后在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省县委书记培训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会议上播放,对防范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