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宣传教育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三)信访室(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加挂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联系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等。
(六)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除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以外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和其他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以及从纪检监察岗位离职退休的人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建立和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二、所属事业单位
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新闻事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党章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政策理论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新媒体的运行管理工作,反腐倡廉重点报刊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拟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信息化建设、应用系统的管理及运维、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
三、派驻(出)机构
(一)综合派驻机构
1.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3.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4.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5.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6.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7.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二)派出机构
中共会宁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